2008年至今:
节能、环保成趋势
2008年下半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详细措施的通知》,指出要降低公务车配备标准,一般公务车排气量要在1.8L(含)以下、价格要在16万元以内,机要通信用车排气量要在1.6L(含)以下、价格要在12万元以内。
2009年6月,中央国家机关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名单公布,38家厂商的多种品牌车上榜。国家公务车采购更加突出地倾向节能环保车型与自主品牌,华晨、长安、吉利、比亚迪、长城、奇瑞、江淮等企业的产品均榜上有名。自主品牌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入围车型的50%。
审视该协议供货名单,不难看出国家对购买与使用小排量车的政策导向。公务车采购突出了1.8L和1.6L以下车型的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协议供货名单首次提出鼓励采购新能源车,比亚迪的F3DM双模电动车、长安的混合动力车杰勋、一汽丰田的混合动力车普锐斯等车型成为第一批“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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