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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执行!“挠痒痒”抑或“真怕怕”?

2011年05月09日 11:3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日起,按照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处罚。就在新政实施的第一周,全国各地因酒后驾车,被警方查获并刑事拘留的醉驾司机层出不穷。到底,新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办法,只是“挠痒痒”还是让司机“真怕怕”。

  醉酒驾车:依然有人顶风作案

  2006年至2010年,我国每年有3500余人因酒后驾驶肇事死亡,9000余人受伤。而在此前“酒驾”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从内心触动和震慑驾驶员。此次按照刑法修正案,正式规定将醉酒驾驶者处以入刑处罚之余,醉驾者还将可能面临失去工作的危险!处罚力度的加大,让很多司机心有戚戚焉。

  然而,新法一出,顶风作案者,依然有!根据市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5月1日零时至5月3日,交警部门在市内设置30多个固定查车点,对过往的12000多辆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测试,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1宗,其中2宗为醉酒驾驶。

  “第一人”多不知新法

  各地的“醉驾入刑第一人”在5月1日,新处罚条例实施的第一日就纷纷落马,“第一人”被警方查处时不少人反映对“醉驾入刑”规定表示“不知道”、“不清楚”。这意味着对于醉酒驾驶的相应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还需要加强,当然警方在各地展开查处行动,对违法醉驾者依法处理,本身是很好的普法宣传。但也有市民担心,就怕警方对酒后驾驶行为的查处稍微放松,各种酒后驾车、醉酒驾驶案件会再度复燃。

  醉驾还将“丢工作”

  根据法规,醉酒驾驶除入刑最高判处六个月刑罚外,还可能面临“丢”工作的风险。公务员醉酒驾驶,处以刑罚之外,还将给予开除处分;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将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交警表示,在未来将继续加大对醉驾的查处力度。

  各地醉驾入刑“第一人”

  本月1日起,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严查酒后驾车,多名以身试法者被查获,各地出现的“醉驾入刑第一人”,均将面临被以“危险驾驶罪”起诉。

  [广州] 5月1日凌晨1时45分,广州交警部门在环市中路查获涉嫌醉酒驾驶的男子周某(31岁,广州人),经检验,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8mg/100ml。交警部门对周某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 5月1日0时44分,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成为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第一人。

  [上海] 5月1日13时57分,上海九亭镇连富路九新公路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赶赴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中一辆轿车驾驶员须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mg/ml。警方对须某依法执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深圳] 5月1日凌晨1时多,香港人朱某在深南路被交警现场发现醉驾,现场吹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该名司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89.2 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交警侦查大队对其作出刑事立案。

  车友激辩:

  醉驾相当于“潜在杀人”

  面对广州醉驾入刑第一人,有不少市民在广州交警的微博上提出了各种质疑:为什么醉酒驾车不出事故也会判刑?他有杀人吗?也有市民对“逃避”醉驾想出了一些馊主意,随即被交警否决。

  激辩一 醉酒驾车不出事故为何也要坐牢?

  面对醉驾第一人被入刑的消息,梁先生不“淡定”了,他向交警提出:醉驾不等于杀人,为什么要坐牢?抓到的“第一人”被警方刑拘,已起了批评教育的作用,酒醒后应该放了!

  对梁先生的看法,有网友展开了激烈的反驳。网友SAYMU认为:“醉驾者是潜在的杀人犯,如果这次没有被交警抓,那下次说不定就会撞死人,杀人了!”对此,梁先生也进行了反驳,他认为:“潜在杀人”和“事实杀人”是两种不同的结果,“潜在杀人”只是有可能;“实施杀人”已经杀了,已经影响公共安全,可以曝光。但网友普遍赞同目前新法的规定和做法。

  网友小桥认为:“潜在杀人是有杀人的可能,即是将来的杀人犯,在现在这个社会,不用重典治国,只会更乱,民生搞好了,重典也需相随!”广州交警表示,在严惩之下,酒后驾车和醉驾的违法行为收敛了许多。

  激辩二 对付查醉驾还有办法?

  微博上,Facebook发问道:“请教交警同志,曾听说对付查醉驾的办法,就是喝酒后在车上准备一瓶酒,最好高度数一点如茅台,当发现前面有警察查车时,相距警察一定距离但在双方视线范围内下车,并狠狠地喝下半瓶或更多!这样警察就不能证明这是下车后才喝的还是之前也有喝?这行得通吗?”

  对此,马上有车友站出来反驳。网友矜高倨傲1977对此表示:“简单,交警马上叫你漱口来‘吹波波’。你刚喝的酒,酒精还未进入血液。‘吹波波’测试的是口腔内的酒精浓度。如果血液中有酒精,会通过口腔内散发出来。漱口后还能检测到酒精就说明你是之前喝的酒。如果全过程警察叔叔有录像就更能说明问题了。”而网友珍猪则回复提示:“此前这些招数已被媒体报道过,对这些恶意阻碍交警检查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何必呢,查酒的最终目的还不是为了保护你,又不是吃饱了撑的…何必想这些怪招。

  广州交警相关人士也对Facebook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如果是抽血验酒精浓度的话,刚喝下的酒,血液里怎么会有反应呢?不用说大家就明白了。所以,别想一些所谓的奇门怪招,还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好。”

  链接 小心!吃醉虾也会酒精超标

  酒精检测仪是目前交警严查酒后驾驶的最有力工具。在本报·车天下与市公安交警支队携手主办的一次警营开放活动中,参与的市民发现,酒精检测仪非常灵敏,只要含有少量酒精,都可以测试出来。现场有市民在灌了半瓶啤酒后,立刻测试出他的酒精含量已超过80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交警表示,即使是刚吃完醉虾醉蟹,只要一吹酒精检测仪都能测试得到。不过,交警表示一般微量的酒精,只要坐一会儿、喝点水就会稀释,一般不会导致酒精超标。文/图 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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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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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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