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四川首例五起醉驾在自贡开庭判刑。
据记者了解,今天开庭审理的五名犯罪嫌疑人都是5月1日小长假期间,在自贡交警的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中被抓获的。据自贡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孝勇介绍,为了形成对酒驾的快侦、快审、快诉、快判的工作机制,早在4月27日自贡市公、检、法三个部门就专门召开了危险驾驶行驶案件协调会。
5月1日凌晨0点到5月2日12点,自贡交警部门取消了休假,开展代号为“迅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抓获了涉嫌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15人。今天审判的5人都是5月1日抓获的,并且于5月4日就以危险驾驶罪提起了公诉,今天上午是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在富顺县人民法院庭审时了解到,富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两名的酒驾司机由于认罪态度比较好,所以量刑都是以其酒精含量的大小加以区分,被告人李君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邓召旭犯危险驾驶罪名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在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三名驾驶员也被分别判处了2到3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2000元,这5名被告人都表示没有意见,也不提出上诉。(记者郑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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