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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醉驾入刑"第一人获刑 全市醉驾案例下降

2011年05月09日 17: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6日起警方对醉驾司机直接采取刑拘处理,并联合检法部门启动刑拘7日内判决快速通道,80后男子林某成为我市实施新规后因醉驾办理刑拘的第一人。这是记者昨日上午从交警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市交警局侦查大队大队长刁广东介绍,加大打击醉驾力度后,全市醉驾情况出现下降趋势。自“醉驾入刑”五一零时实行以来,截至记者发稿时,我市交警部门共查获14例涉嫌醉驾危险驾驶案件。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已与法院、检察院建立“绿色通道”进行无缝连接,对“醉驾入刑”后的醉驾危险驾驶案进行快速处理。这意味着,将在醉驾者刑拘7日内做出判决。

  “醉驾入刑”五一零时实行后,首批5名醉驾司机已办理取保候审。自5月6日起,将采取对醉驾司机直接办理刑拘的处理方式。停车场醉驾的80后男子林某成为我市实施新规后因醉驾办理刑拘的第一人。

  5月6日深夜,林某在福田区某酒店停车场准备驾车离开;由于饮酒过量,他已无法准确移动车辆。在多次尝试后,林某终于艰难地将车辆驶出停车位,但车辆却与放置在停车场内的玻璃发生刮蹭。事主提出索赔要求,林某则认为是对方玻璃放置不当,导致自己爱车被刮蹭。随后,林某主动报警。

  警方到现场处置后发现,司机林某酒气熏天。经现场吹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203.3mg/100ml。刁广东告诉记者,只需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包括饮酒过量和开车,即已构成醉驾。因此,醉酒状态下,即便是在停车场内移动车辆,也将追究法律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进行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打击猎虎行动,严惩酒后驾驶;并再次呼吁广大司机朋友,切勿怀揣侥幸心理醉酒驾驶,以免酿成不幸。

  (记者 黄付平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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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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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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