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说好的购车款,快提车了又加价5000元。”宁夏来京购车的王先生称,近日他在北京一家4S店购车时遭遇提车加价,4S店还为多出的钱款开具了一张明细为“修车款”的发票。昨天记者获悉,当事4S店已将多收的5000元返还给车主。
宁夏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他看上了一款进口沃尔沃轿车,并请在北京的朋友到4S店支付了1万元订金,双方约定购车款为45.8万,“五一”期间提车。4月中旬,4S店给王先生打电话,表示车已运到。王先生表示,“五一”期间到京提车。但4月28日,4S店告之,由于该车型、颜色紧缺,“五一”提车需多加5000元。
“真没想到,约好的价格临时还要加钱。”王先生说,尽管心中不满,但为了能尽快提到车,5月1日他多交了5000元提到了车。王先生要求对方出具收据,4S店提供一张明细为“维修款”的发票。“真稀奇,新买的车就开维修发票。”
记者随后联系到北京中汽南方华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于多收的5000元是否是“提车加价”,相关负责人未明确答复,只表示会再联系客户了解情况。当晚,记者再次致电,相关负责人称已将5000元返还给客户。昨晚,记者从王先生处证实,4S店已将5000元返还。
对此,一位汽车销售业内人士表示,不少购车者在购车过程中遇到过“提车加价”,“提车加价”已俨然成为车市销售潜规则,数额从5000元甚至到数万元不等。对于“提车加价”行为,有律师表示,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价格法》和《合同法》,建议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处理。(记者 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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