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地自责,对我的家人和社会感到抱歉。”
高晓松自己书写的“酒令智昏 以我为戒”向媒体展示。
忏悔录:“昨天早晨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手铐坐在囚车的地板上,看着车窗外面自由的阳光和人,我就在问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现在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就是我的喝酒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别人的自由。”
昨天,面对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最高处罚,高晓松显得十分淡定:“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他还用八个字劝诫他人: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庭上第一句话:对不起
由于是首位因酒驾受审的名人,高晓松案受到极大关注,现场来了近50家各路媒体记者,法庭甚至不得不动用法警,花了20分钟维持现场秩序。
下午14时40分,穿着白色T恤、戴着黑框眼镜的高晓松走上了被告席,坐下时他还对旁听席鞠了一躬,说了句:“对不起”。
5月9日晚上,高晓松在昆仑饭店先是和两个朋友吃饭,三人喝了一瓶白葡萄酒,之后又与一位友人在大堂喝了一瓶威士忌。“当时觉得有点醉,就叫门童帮忙联系代驾。等了20分钟还没来,我觉得自己挺清醒没事,就开车回家了。”高晓松表示。
但上路以后,他的意识逐渐不清醒,结果在东三环造成四车追尾三人受伤。酒精测试显示,他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243毫克。据同城媒体报道,高晓松是近期警方查处的醉驾司机中,测出酒精含量最高的。
称认罪两次叫停律师辩护
由于高晓松的态度十分配合,庭审进行得很快。但辩论阶段,就酒驾量刑多少时,控辩双方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
公诉人认为,虽然高晓松认罪态度良好,并且积极赔偿了受害人,但就其造成的四车追尾三人受伤的后果已经比较严重,法庭应当予以刑事处罚。但高晓松的辩护律师高明则认为,就认罪态度等方面应当对高轻判。并且,整个办案过程中存在瑕疵,如现场笔录上只有一名民警签名,酒精测试结果上没有认证证书编号和资质编号等,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相符。
“我们甚至可以提出无罪辩护。”高明说道。此时,一直沉默的高晓松突然插话:“高律师,不要说了,我已经认罪了。”
此后,高明律师又表示,最近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讲话及媒体报道的最高法下发“慎刑”通知中,都要求各级法院对酒驾入刑采取慎重态度,不能因为高晓松是公众人物就对他加重处罚。这时,高晓松又插了一句:“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对此,公诉方表示,对于刑法具有解释效力的只有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最高院领导的讲话并不能作为一种对法律的解释。其次,对于高晓松的量刑应该参考的是其造成的事故后果,与名人与否并无关系。“他的认罪态度是不错,我们并不否认。”公诉人说。
庭上写纸条劝诫他人
在自行辩护中,高晓松用将近两分钟的时间讲了自己的感受。“我没有任何要为自己辩护,我有的全部就是忏悔。”他坦言,自己在明知酒醉,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对他人的生命极端不负责任。“所以自己特别感谢公检法,感谢管教人员,感谢媒体,感谢社会舆论给我的教育。”
他表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自己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接受国家的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省,今后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的所有损失,我愿意终生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醉驾驶,我愿意义务拍摄宣传片,告诉每一个爱喝酒的朋友‘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尊重法律,尊重生命’,珍惜短暂的生命给予我们的一切。向全社会以及自己的家人致以最诚恳的歉意,”说完这些他站起来鞠了一躬。
在最后陈述阶段,高晓松再次强调“完全认罪。”并且表示将积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还向媒体展示一张写有“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纸条。
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宣判后,高晓松并无任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