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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速公路创造“六大”另类奇迹(2)

2011年05月26日 11:16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奇迹”之三:收费绵绵无尽期。近期权威媒体爆出新闻: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当初立项时定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其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该公路的性质“自觉”转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核定了30年的收费权。有关取消首都机场高速的呼声及报道已十年有余,首发公司就像绝缘体一样充耳不闻,其副总宣称“高速收费有利于缓解交通拥挤”,并扬言“就是收上100年费也行”!中国收费公路违规收费、超期收费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有数据显示,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在现实中我们还看到这样一种事实,不仅这种收费杳无期限,而且一些公路收费站间隔违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而西部地区有的收费站相距仅10公里左右!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公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


  “奇迹”之四:“修一条路倒下一片干部”。审计署在向全国人大会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介绍说,对收费公路的审计调查发现,中国收费公路在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第一,部分公路违规收费,增加社会负担。审计调查发现,16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第二,一些地方过度依赖贷款建设收费公路,债务负担偏重。第三,部分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这种乱象产生的结果,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公路的利用率和运输效率,加大了相关产品的运输成本,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之间的分工协调发展,制约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也是腐败扎堆的部门。近年来,“修建一条高速公路,倒下一片干部”,“道路通车,厅长落马”之类现象,堪称交通领域一景。统计显示,近年已经有四川、贵州、新疆、广东、广西、湖南、安徽、江苏、北京等省份的20多名交通厅长“落马”,其中河南许漯高速公路使连续四任省交通厅长“前腐后继”,锒铛入狱。从沈阳到山海关高速公路中有一段50公里的路,竟倒下62个贪官。难道这不算世界奇迹?!


  “奇迹”之五:高速公路成为暴利行业。在江苏省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省交通厅的一位副厅长说:“我也想去高速路上做收费员呢!”虽然这位交通厅领导说的是一句玩笑话,但是事出有因。据透露,该省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的月薪竟然达8000元,多的超过万元,更不用说平时的福利了。中国高速公路业已成为特征非常明显的暴利行业!据新华社2004年6月30日报道,江苏省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因卖官被“双规”,经中共中央批准,免去徐国健的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职务。据查,徐国健卖官单笔最大收入,是由原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提供的,数额为200万元。也就是说,一个交通厅厅长的位子值200万元,那么,一任交通厅厅长在任需要“赚”多少钱才能不亏本?这200万元又是从何而来?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方贤国、侦查员李文宏说:“高速公路建设是典型的资金密集行业,例如沪宁高速公路,每公里造价高达2400万元以上,平均每米至少要2.4万元。”


  “奇迹”之六:“徒见金,不见人”,高速公路已成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在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可谓使出浑身解数,既有某某政府批准的红头文件抄写在收费站点的突出位置以虚张声势,又有高科技的收费手段,加之坚持“一车一杆”鸟飞不过的收费刚性原则,“徒见金,不见人”的古典闹剧不时上演。有报道说,在辽宁的某高速公路收费口,一辆120救护车要通过收费站,但是,因为出诊的医生护士司机口袋里都没有十元钱的“过路费”而被卡在收费处十几分钟,等凑够了过路费,赶到现场,心脏病人早已错过了救治良机而失去了生命。过去,人们只有在《水浒传》等古典名著中才体会到“李鬼”等亡命之徒以“此路是我开”为由,向过往行人勒索“买路钱”的恶劣行径,不曾想,时至今日,人们切身感觉到的竟然是处处都以“收费还贷”为由公开“合法”地要过往车辆“留下买路钱”的现代版“李鬼”,这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


  本来,高速公路基本上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由国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而非私人产品,公众对公共产品的分享主要是通过纳税来实现的。然而,现在再叫“公路”这个词,或许会有人说你用词不当,应该叫“卖路”了,否则何来那么多的公路收费员?!


  综观世界公路发展史,公路收费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不允许其挟垄断地位去损害民生民权,进而为少数利益集团牟取暴利的行为!其中最大的原则,就是还公路公益和公用的本质,以确保公路的公益性特征不被扭曲,最终惠及民众,惠及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消除目前高速公路收费乱象丛生现象,逐步回归公路这个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让公路真正复归姓“公”,才是中国公路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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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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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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