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行业在中国的发展才刚刚开始,美国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赫兹,在全球拥有约7000个左右的汽车租赁网点,150余万可用于租赁的车辆。而中国排名前十的公司加起来的总和都望尘莫及。本土汽车租赁企业,一方面要面临如何加强管理和营销,如何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却还要面对国外巨头所无需面对的外界挑战——非法网络公关的诋毁攻击。
自3月份,网上开始出现大规模的“非法网络公关”。大量水军活跃在各个主流论坛社区中。通过对部分信息的断章取义,对部分政策是歪曲解读,对部分事件的捏造来疯狂攻击某大型汽车租赁公司。凭借周密的计划和庞大的规模,肆无忌惮的通过众多信息平台向公众传达不实信息。对公众造成严重的误导作用,不由让人联想到发生在去年的“乳制品行业的恶行网络公关事件”。
事后,众多媒体和其他各界有识之士都选择站出来为此事,为汽车租赁业说一句公道话,其中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资深行业协会人员、国家权威媒体记者等等。从国家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精神,到实际用户需求,再到法律层面做了详细的评述,为的是进一步推进这个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让这个新兴行业在将来为中国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但仍旧有那么一些个例,却显得与大环境格格不入。却是选择借助民众对于其职业身份的认可,歪曲事实反复拿汽车租赁行业做文章。5月份,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黎学宁律师再次以“非法网络公关”初始时期论点通过媒体向外界发布不实信息。后续还在参加交通广播采访时重复此论调,但话语表述明显前后矛盾。不但在开始时说国家法律十分健全,把问题推向监管部门的监管滞后,后续又表述出期望国家早日出台相关政策。且主论调也与之前媒体所报道的政府人员、行业协会、律师的立场相反。是否也可将此举理解为与国家大力发展汽车租赁行业,积极推进改革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的精神相背离?
众所周知,近期出租车行业由于“份儿钱”问题被外界广泛关注,黎学宁律师不仅没有站在行业和用户需求角度综合考虑问题,却话锋一转妄图挑起两个行业之间的争端,借之前被大肆攻击的某企业之名,冠名堂皇地把整个汽车租赁行业推向了矛盾的风口浪尖。让这种普遍存在的业态成为众矢之的。
律师,本应是该切身为百姓需求着想,全力维护百姓利益的神圣职业。当百姓需要时义不容辞充当在前,利用法律武器保障百姓利益不受侵犯。但前提是真为百姓着想,为百姓日常生活需求着想。身为律师理应更加明白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有多少新兴行业发展是走在法规的前方,当然前提仍然是对百姓有利而不是有害的行业。
试问回望改革开放三十年,被记录史册的创新模式又有哪一项是先有法规?对于一个根本不存在,没有实践过的行业,主管部门又以何为依据来颁布法规规范发展?中国市场化进程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摸索和实践的过程,只有在实践中才能逐步发现行业的特点和不足,才能知道是否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现在把针对汽车租赁行业的法规缺乏一味的推到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似乎有些偏颇。
打击汽车租赁行业的一系列行动,仿佛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驱动。一个又一个“小高潮”接踵而来。而黎学宁律师再次采用第一次“小高潮”的论调似乎并不是一件聪明之举。在国家大力扶持促进汽车租赁业规范性发展,民众需求呼声强烈的前提下却将这些抛之脑后,散布不实言论,动机昭然若揭。
结束语:
中国商业健康发展需要环境支持,新兴商业模式更需要外界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帮助“新芽”能够快速的落地生根,并茁壮成长。为什么中国商圈会如此流行网络黑幕公关?与其有精力去做诋毁打击,为何不能转变应用于正途?共同打造更为强大的“中国服务”品牌,让这些品牌真正可以具备国际竞争的硬实力。
或许在一个竞争日趋白日化的环境里,会有个别利益群体采取非常手段,但在汽车租赁这个才刚刚发展伊始的行业里竟也爆发出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恶行公关事件,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据了解,始于3月份的非法网络公关仍在继续,在众多信息平台上继续散播某企业的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