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定于6月1日开始实施严管电动车及轻便摩托车的惠州市区,目前暂缓实行。
昨日,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6月1日起,电动车无论是否登记,仍可在市区道路正常行驶。
国家相关部门通知:
“超标电动车”将被限期淘汰
今年3月初,惠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6月1日起,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将禁止在市区道路行驶,市区多个路段将禁止轻便摩托车行驶。
但《通告》中提到的禁行事项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等工作目前已全部暂停执行。
原因是3月时,国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车”。广东省有关部门目前正在依据该通知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目录》,指导电动车上牌工作。
鉴于《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目录》未出台,省相关部门于5月4日暂缓了电动车上牌工作。
6月1日起,轻便摩托车无需驾驶证仍可在市区道路上行驶。此前报考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车主,可凭报考时的相关凭据,到驾校退费。
交警提醒:
等政策明朗后再买车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市区路面上行驶的大部分电动车,很可能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目录》之中,因此建议市民近期不要购买电动车,最好待政策明朗后再行购买。”(秦仲阳 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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