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湛江一男子黄某酒后驾驶撞人致伤,接受调解后付出了一次性赔付伤者邱某102万余元的巨大代价。
据了解,事发时黄某酒后驾车行驶在湛江市人民大道,途经某T字路口时,驾驶电动车经过的邱某刚好闯了红灯,与黄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了碰撞。致使两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邱某受伤。
当地交警赶到现场后,经过现场和后续调查认为,邱某驾驶电动车不按交通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该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黄某因酒后驾车上路,送检血样酒精浓度为30.19253mg/100ml,也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而邱某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该事故进入调解过程后,考虑到邱某家庭生活困难,伤势严重等情况,由黄某一次性支付给邱某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1022000元,先期黄某帮邱某垫付的28000元也归邱某所有。此外,黄某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也由本人自行负责。(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冯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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