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起,武汉市民购买超标电动车将无法上牌上路;今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必须在今年9月30日之前上临时号牌,否则不能上路。
昨日,市公安局交管局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6月14日市长唐良智签发220号市长令,将于今日起开始施行。
【电动自行车买车上牌全攻略】
从今日起,武汉市民想买一台电动自行车代步,不能像过去一样随心所欲了,不仅购买品种方面有限定,上路行驶还有一系列的规范要遵守。昨日,根据《武汉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暂行规定》,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解读。
想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买车前要问清
《办法》中规定,对武汉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管理制度,只有列入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在本市登记上牌。
该目录由武汉市质监部门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工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没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在武汉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没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要买,买了也上不了牌”,昨日,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并向消费者说明其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够在本市登记上牌。
如果因销售者未向消费者说明,导致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够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更换纳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销售者不退货或者不予更换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投诉电话为12315。消费者还可以拨打市治庸办公室电话82401213对工商部门的处理情况予以监督问责。
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达标电动车目录将分批公布,市民一定要根据目录购车,不要自己推测,以免给上牌造成麻烦。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