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出游已成为一种时髦的消费方式,每逢长假更是一车难求,而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也呈快速增长。据黑龙江省消协不完全统计,2010年有关汽车租赁的消费咨询投诉比2009年增长了50%。
李先生于2010年7月21日向哈尔滨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汽车,租车费用160元/天,汽车行驶100多公里(行驶到绥化)时,因内置离合器片、离合器压盘、分离轴承等零件老化,出现故障。李先生与公司联系,该公司让其在绥化维修后再回来报销维修费。经维修,更换汽车的内置离合器片、离合器压盘、分离轴承,维修费共970元。后来李先生要求该公司报销维修费,但该公司按哈尔滨维修所需费用标准来报销,只同意报销500多元,李先生认为极不合理。
吴先生于2010年10月26日,向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了一辆比亚迪F3汽车,费用为150元/天,并交纳押金3000元。11月2日,吴先生如期还车,商家称只能先退还2000元押金,要10天后看是否存在交通违章再退还剩下的1000元。11月11日,吴先生联系商家退押金,商家却称挡风玻璃碎裂不予退还。吴先生表示当时退车时商家已检查清楚没有发现问题,现却称玻璃碎裂极不合理。
省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租车出行前一定要注意合同细节,合同中应记载车况承诺、车损理赔、租赁超时如何计费等内容。消费者如认为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应要求商家进行修改。提车之前勿忘试驾。消费者在提车时要细心检查车况,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也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有经验的人一同前往,判断有无安全隐患。(记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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