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在公共消费场所遭损坏,赔偿责任该由谁来负?近日,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尽管堂会KTV尊重车辆被损毁的事实,但由于缺乏车是在堂会停车场被损坏的证明,堂会拒绝赔偿。
●车主后视镜被盗 维权陷困境
6月14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王女士开着奔驰车到位于广州海珠区东晓南路171号的堂会KTV唱歌。当晚12时许,当王女士从KTV场所出来时,发现自己车辆左前方的后视镜被盗。王女士说,这个后视镜价值8950元。
“车辆是堂会的员工指引我停在那里的,他们负有监管的责任。”王女士认为,她将车辆开进停车场的时候是完好无损的,消费场所对消费者的财产负有管理的责任。因此,堂会KTV应该为后视镜被盗的事情负责。然而,王女士却遭遇了维权困境。
●堂会KTV愿以慰问形式支付1000元
“我们尊重车辆被损的事实,但是拒绝赔偿。”昨天下午,堂会KTV的相关负责人谭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王女士的车虽然停在堂会停车场,但由于当时监控录像位于车辆右方,无法监控到左边后视镜被盗的情况。因此现存证据无法证明后视镜是进入停车场后被盗。
谭总称,堂会KTV的停车场门口没有保安,KTV的保安只负责维持秩序,并不负责保管车辆。“我们的停车场只供停放,不保管。”谭总强调,虽然他们没有口头告知顾客,但在停车场出入口已经有提示标志。
“我们愿意以慰问的形式支付1000元,我们不是赔!”谭总强调说。
●警方可提供协商平台
“我们也给堂会做工作,如果双方愿意坐下来谈,我们愿意提供协商平台。”昨天下午,广州素社街派出所一名姓张的警察说,他们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尽管有一名男子在王女士的车辆边停留过,提了一个黑色的包经过,但确实无法看清男子是否在偷后视镜。至于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前是否完好无损,张警官则称录像看不清楚。“按常理来说,车辆没有后视镜谁也不敢上路。”张警官说。
●律师免费停车也需承担责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周剑锋律师认为,经营性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只要消费者车辆发生问题,都需承担过错责任。经营场所为顾客提供免费停车的,出现问题同样要承担责任。当然,受害方也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车辆在该场所被破坏。王女士作为受害方,有权调取当日录像资料以取证。周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进入停车场后,一定要积极保留证据,免得吃“哑巴亏”。(汤凯锋 邓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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