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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全市128个“电子眼”监控交通违法

2011年08月26日 09:2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中山市全市已在128个主要路口安装了智能交通电子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或电子警察),以后市民驾车时,可别再随意违反交通规则了,否则,随时将被“电子警察”摄录,并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机动车总量超103.4万辆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中山市机动车总量超过103.4万辆,注册驾驶员83万余人。随着机动车及交通流量的迅猛增长,人、车、路矛盾加剧,加上部分驾驶人随意超速、冲红灯、逆行、争道抢道,随意变更车道,交通违法总量较大,导致道路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及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这一交通状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提出了大兴科技强警,加强监控设施建设的提案。根据提案,市交警支队经过论证,在智能交通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向市政府申请投资9500万元建设智能交通二期工程,拟分两个阶段在城区范围总共安装160余套电子警察,年底前全面覆盖全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和城区的主要信号灯路口,各镇区的170余套“电子警察”也进入加速建设中。

  200余套电子警察在建

  目前,全市城区、火炬开发区、三角、民众、五桂山、沙溪、古镇、坦洲及高速公路共有128个路口(路段)的电子警察已正式投入使用,全市另有200余套电子警察正在建设或筹建之中。

  据了解,目前,全市有电子警察监控的路口(路段)冲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跨线或压线、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大大减少,路口通行效率提高,行车秩序明显好转。

  短信和信函发违法通知

  8月23日,市交警支队就“非现场违法信息的传递问题”进行了商讨,并决定在原来的网站发布通告的基础上,再通过以手机短信和邮政信函的方式向违法车主传送违法通知,即车主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抓拍录入后,交警部门15个工作日内将违法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向车主传递违法通知,同时再以邮政信函方式函告。

  为避免交通违法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车主而耽误车辆年检等问题,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若居住地或手机联系方式已经变换,请及时登录互联网“中山交警信息服务网”或前往交警部门进行填写、变更车主联系方式,防止邮寄信函时有误。(李冀珩 廖喜良 刘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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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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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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