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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按区域分等级 占道停车场收费标准调高

2011年10月20日 10:5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在《关于潍坊城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看到,此次调整对潍坊城区(包括奎文和潍城)范围内的停车场按区域进行了等级划分,共分为三级,并对各型车辆在不同等级停车场内的收费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一级停车场范围划定为向阳路(含)以东、新华路(含)以西、健康街(含)以北、福寿街(含)以南区域内的停车场。二级停车场范围划定为长松路(含)以东、潍县路(含)以西、宝通街(含)以北,北宫街以南区域(不包含一级停车场区域)内的停车场。三级停车场则设定为城市规划区域内,除去一级和二级区域外的区域。

  “这三级停车场内可采用计时、记月和计次三种收费方式,但同一停车场只能采用一种计费方式,由停车场管理部门到物价局申报和备案。”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与之前相比,对采用计时收费的停车场要求更高,这些停车场必须施划有完备的停车泊位,使用咪表或具有计时功能电子的门闸系统。

  此外,新方案对计时收费停车场作出新调整。对于普通停车场,以每2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算。对于占道停车场,调高了收费标准,中型(含)以下客车、小型汽车在占道停车场上停车,按累进式收费。以每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第一小时2元,从第二小时起,每增加1小时在前1小时收费数额基础上增加3元。

  本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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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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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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