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汽车频道

汽车三包期“2年或4万公里”被指拉低标准(4)

2011年10月27日 08:4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车企玩深沉

  10分钟的发言时间,对于消费者和经销商来说不太够用。而坐在对面的5家车企却深沉有余,只愿“听讲”,不愿发言。直到主持会议的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点名,他们才被迫开口。

  现代、丰田、长城、东风、大众汽车代表依次表达了对草案的支持,与此前的草案调研中,绝大多数车企的态度吻合。但根据草案“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既然他们被置于经销商的背后,似乎并没有跳出来主动揽责的必要。有经销商代表告诉记者,草案对制造商的责任划定比较模糊,触及不到车企的根本利益。

  但部分车企代表也提出了一些利己的意见。比如,针对“在整车三包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的条款,大众汽车代表赵兴辉表示,35天的规定过于严格,因为防盗系统等依赖进口的特殊零部件,进货时必须提供车架号,对方才会一一对应发货,“这些零部件不应受35天的约束。”

  声音

  消费者代表张义:

  在汽车整车三包期内,只要经销商、生产商提不出消费者使用不当的具体证据,就不需要进行质量鉴定,销售商应首先履行免费维护、更换义务。

  消费者代表高正:

  汽车退换规定时间应当增加行驶公里计量,并与国际接轨。维权举证方不应是消费者,而应当是制造和销售商。

  长城汽车代表齐元波:

  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有关规定应当明确。

  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代表冯彦成:

  “汽车三包”中应设立消费者无过错内容,避免消费者举证难,维权成本高;建立零部件质量追溯体系。

  北京现代汽车代表龙武军:

  “汽车三包”促进售前质量提高。此规定“防君子不防小人”,建议设立第三方,以免扯皮。

  丰田汽车代表宋迎:

  退换汽车时,如果是刚购买即发生碰撞的,如何退换应当明确。

  东风汽车代表陈兴彬:

  建议增加新能源汽车条款。三包应与司法机构衔接,出台后,条文释义应当跟上,便于制造商理解执行。(记者 汪丹)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魏巍】
    ----- 汽车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