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 黄瑞)中国商务部14日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本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根据商务部当日发布的公告,中国对美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从2.0%至21.5%不等;对各公司征收的反补贴税率从0%至12.9%不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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