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能源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
这位负责人说,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增加了多项税收优惠: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免税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此外,车船税法保留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车船税有两种缴纳方式
按照规定,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纳税人应开始缴纳车船税。对于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这位负责人介绍,车船税纳税人众多,且多为自然人,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规定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另一种方式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
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保险机构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再向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车船税的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应当一并缴纳车船税;如果已经自行申报缴纳了车船税,应当提供机动车的完税证明。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明年是车船税法实施的第一年,请纳税人在办理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手续时,要按照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纳税人在车船税法实施后已经提供过与纳税相关信息的凭证的,以后年度可以不再提供这类凭证。
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船税完税情况实施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