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在清城区源潭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集中对源潭镇30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逐一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该批校车部分车龄接近10年,且一家幼儿园3辆接送幼儿的面包车存在改装座位的情况。交警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一一登记在案,向有关学校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作出相应处罚。
当日,源潭镇共有30辆校车集中接受了交警市区大队的细致检查。据各学校的负责人介绍,这些校车一部分是租用社会车辆,一部分是民办学校负责人自己购买作为家用、并平时用来接送学校学生;一些校车是学校购买,但租给了司机去经营,除了接学生之外平时还做其他生意。
记者看到,部分车辆是从其他运输车队转来的旧车,车龄较长,其中一辆初次登记日期为1996年,使用年限已达15年。这些“老”校车虽然年检合格,但部分车辆的轮胎由于使用时间过长,轮胎表面的花纹较浅,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根据清远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于12月初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超过10年使用期限的车辆不得作为校车使用。
此外,交警在还检查到某幼儿园3辆核载12人的面包车校存在改装座位的情况,其中两辆车最后两排座位被拆除,并在车厢尾部两边及后侧设置3条坐板,另外一辆车在司机座位后加设一条坐板。
对于以上查到的问题,交警禁止超龄校车作为校车使用,并责令3辆改装校车恢复原状,各项技术参数不良的要迅速作出整改。市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对市区所有校车的车况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无“病车”、超龄校车上路运送学生,保证辖区校车行驶安全。(记者/张俊 通讯员/清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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