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公车改革
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降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新《办法》的出台被很多业内人士视为一个利好,有助于自主品牌和节能环保车型的发展。不过,也有声音认为,新《办法》的出台对于汽车行业虽然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为自主品牌建立高端形象也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目前仍不容盲目乐观。
2009年《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政府采购自主品牌比例不低于50%”。而在38家“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名单”中,也有21家自主品牌车企的60多款车型进入了政府采购名单。
看似热闹的一长串自主品牌车型,真正最后被政府采购“绣球”抛中的屈指可数。根据2009年数据显示,国内市场销量最大的自主品牌车企奇瑞,在政府采购市场销售仅3400余辆,约占2009年政府采购总量的2.3%左右。
由于公车采购标准中的发动机排量与价格的 “双降”,也必将使得更多的自主品牌获得“入围资格”,从而减轻它们所面临的竞争压力。
10、车船税法公布
车船税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工人日报 刘怀君 摄)
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税额共分七档,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税,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征车船税。实行新税法后87%乘用车车主税负降低或不变。
此次新车船税法按照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相比草案的一审稿,此次审议通过的二审稿中,排量在1.6L-2.5L(含)的汽车产品征税标准降幅最大。其中,1.0L(含)以下车型保持60元至360元年基准税额不变;1.0L-1.6L从此前的360元至660元,调整为300元至540元;1.6L-2.0L从660元至960元,调整为360元至660元;2.0L-2.5L从960元至1620元,调整为660元至1200元;2.5L-3.0L从1620元至2460元,调整为1200元至2400元。而3.0L(含)排量以上车型则维持了较高征税标准。
部分业内人士表示,车船税的调整对于目前市场上的汽车销售将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但在市场的细微结构上,车船税的调整可能会产生一定作用。
对于此次的新车船税法,从一审草案征集意见开始,就引发了诸多争议。焦点于在新的车船税法仍延用排气量大小来征收是否公平。许多人认为乘用车的排量大小不是判断是否环保的唯一标准,低档次的小排量汽车反而会增加有害物质的排放。(中新网汽车频道)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