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商务部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到“十二五”末,培育3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5家超1000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汽车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总量的比重超过30%。而二手车销售量也要达到1000万辆。
百强经销商营业额要超30%
据了解,去年,我国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汽车销售额达到1.86万亿元,占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总额的32.5%。但是,汽车流通领域总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有差距,依然存在营销服务网络发展不平衡、二手车流通明显滞后、售后服务满意度不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水平低、流通主体竞争力不强、法规标准有待完善、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不利于汽车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汽车流通领域要以转变汽车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引导合理布局、优化企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为重要手段,加强现代化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主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在扩大消费、引导生产、改善民生、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据悉,为了大力发展汽车流通环节,未来5年,将主要提升汽车流通组织化程度提高,形成一批汽车、二手车、配件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培育3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5家超1000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汽车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总量的比重超过30%。
未来5年二手车要超1000万
除了要培育大型汽车经销商,《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汽车销量持续增长,2015年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000万辆,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年均增长15%左右;老旧汽车报废量超过300万辆。 而汽车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汽车营销服务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农村汽车销售服务网络日趋完善;二手车置换、经销、拍卖等多种经营模式协调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实现县、区、市、旗全覆盖。
为了达成目标,《意见》还指出,将支持汽车供应商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和质量认证、服务保障等品牌优势,拓展品牌二手车业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连锁经营,建设经营场地、车辆检测和整备设施完善,服务流程统一规范的区域性品牌二手车卖场,打造一批品牌二手车专营精品店,加快构建以品牌二手车经营为引领,诚信、有序、高效的二手车流通网络。
此外,政策还将引导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加强规划指导,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向品牌化方向发展。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着力完善交易服务设施,规范交易流程和管理制度,增加交易透明度,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发挥其车辆集散、信息引导、价格发布、金融服务、消费集聚的优势和作用。(记者 郭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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