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速公路今起下调“起步价” 最高降10元
2012年01月18日 11:01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江苏省交通、物价等部门发文要求,从2012年1月10日起下调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由15元调整至5元,客车其他车型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作相应调整:8座至19座由15元调整至10元,20座至39座由20元下调至10元,40座及以上的由20元下调至10元。
交通部门人士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后,受益者主要是短途车主,对长途出行来说意义不大。因为目前全省基本已实现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长途出行是累计里程收费的,执行的仍然是过去0.45元/公里的最低费率。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