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车行生意一落千丈 部分商家准备歇业(2)
【同步】
电动车行:
补开机打发票要多交钱
本报讯 (记者 黄晓波 实习生 李凯)据前日的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新闻发布会透露,电动自行车挂牌须持机打发票才可以,手工发票乃至收据,并不算数。那拥有符合挂牌标准的旧电动自行车,却没有机打发票的市民怎么办?国税部门回应,可以把手里的手工发票退回给电动自行车行,由车行统一回收,再找国税部门购买、更换,最后交回到消费者手中。这个方法听着好办,但本就觉得“受伤”的电动车行会配合消费者吗?
“换机打发票?可以啊,你只要多交一笔税费,我们就可以给你更换,税费也不多,几十块钱就够了。”湖滨南某电动车行老板向扮作顾客的记者回应,只要是在他店里买的电动车,不论是手工发票还是收据,只要补足几十元的“税费”,都可以帮消费者更换机打发票。
不过这位老板劝记者不要急于换发票。他说,“现在岛内所有电动车,能符合挂牌标准的也就10%左右,你的那辆十有八九也可能不符合标准,那换发票又有何用呢?”
【提醒】
要上《产品目录》 企业快去申报
■时间:本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址:湖滨南路170号市质监局办公楼一楼东103室
本报讯 (记者 王元晖)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了解到,《厦门市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相关企业应抓紧时间去申报。
据了解,从本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在湖滨南路170号市质监局办公楼一楼东103室,接受企业电动自行车的《产品目录》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需盖公章
市质监局表示,企业申报《产品目录》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厦门市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申请表》;申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商标申请受理单;销售企业申报时,需提交《生产企业授权书》;委托加工企业申报时,需提供合法的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回购的废旧电池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等);申报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技术数据及彩色全景照。
需要强调的是,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必要时向目录管理办提供原件核对。每家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本市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申报,本市经销企业如被多家生产企业授权申报《目录》,则须单独申报每家生产企业的资料。
未申报不能再销售
倘若企业不按规定申报《产品目录》,市质监局表示,将禁止其产品在我市各行政区销售,并将对违规销售商予以查处,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目录》申报。
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开始时,市民可以在厦门市质监局网站(www.xmzjj.gov.cn)查阅《产品目录》,如果所购车辆的具体型号在产品目录中,即表明符合目录要求,可以申请注册登记;反之,则表明未列入产品目录,无法登记上牌。
【手记】
减少超标车上路,让道路更安全
在过去的几年里,在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的双重驱动下,超标电动车充斥着我市生产、销售领域。交警部门表示,由于其不符合国家标准,它们不能被认定为电动自行车,依法属于机动车,必须经过车辆登记和驾驶许可方可上道路行驶;另一方面,由于其设计最高时速、车身重量、输出功率等高出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而灯光、制动等安全性能却达不到机动车的生产要求,更重要的是,驾驶人大多数未经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许可,因此超标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危险程度甚至比摩托车更严重。因此,交警部门表示,超标电动车的泛滥,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能买不能用”的困惑。
相关部门表示,编制并发布《厦门市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可以引导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从而促使生产商、销售商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形成良性循环,减少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
本报记者 王元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