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惩治酒驾“追责同饮者”新规引热议(2)
2012年02月16日 17:5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驾驶”良好风尚
酒后驾驶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症,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去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严惩酒后驾驶行为,目的就是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然而从交警部门的查处情况来看,虽然公安部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屡禁不止的情况仍然存在。对此,专家认为,要形成严惩酒驾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将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植入人心。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司机酒驾同饮者将被追责”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不应违背法律规定,同时也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这样才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在网络上,虽然网友们观点各不相同,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普遍共识。同时,很多网友们认为,劝阻酒驾也应成为一种社会责任。 网友“红红的秋叶”说:“同饮者劝阻酒驾既是对朋友关爱,也体现社会责任,同时也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网友“祝2011”也认为:“同饮者酒后劝驾是体现社会责任,希望推广并予立法执行,减少社会危害造福于民。”(记者王志、钱荣)
【编辑:吕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