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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济南醉驾新规引热议 过半参与者:同饮需连责(2)

2012年02月21日 09:1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车主:超半数车主赞成同饮者担“连带”责任

  济南的酒驾“新政”并没有明确的处罚举措,部分车主甚至希望国家能出台明确的连带处罚法规,对“明知驾车仍劝酒者”和“乘坐不阻止酒驾者”追责,并认为此举对消除酒驾陋习具有积极的意义。

  记者针对佛山11名车主展开的面对面调查发现,7人表示支持同饮者或者同乘者应受到相关处罚,4人表示不认同,认为不能因为整治酒驾,而让他人受到不必要的牵连。由于较难取证,估计对同饮者的处罚较难,相对而言,对同乘者处罚的可行性容易一些。

  新浪汽车微博开展的“酒驾同饮者要承担连带处罚你认同吗”调查结果显示,1843名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58%表示赞同同饮者需要承担处罚。

  观察:出台相关配套规定有必要

  公安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酒驾虽然大幅下降,但数量仍非常庞大。

  目前,但在不定期的抽查中,佛山酒驾现象仍然猖獗。

  佛山交警部分相关负责人透露,现在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醉驾现象已极其罕见,原因是酒驾对他们而言代价更大。此现象也充分说明,震慑力度的大小与酒驾现象存在明显的正比关系。该负责人表示,完善和细化相关法规,对打击酒驾等违法行为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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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车主姓名和号牌是否侵犯隐私

  对于侵犯隐私一说,济南交警解释称,隐私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信息,而醉驾者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公共利益,不属于纯粹的私人行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认为,只要不存在驾驶人是未成年人等不宜曝光的情况,将酒驾者公开曝光,形成舆论谴责的压力,可以大大强化执法效果。余凌云认为,警方采取这一举措于法有据。这是执法部门基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制手段。(文/记者罗林 图/记者何波)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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