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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追责 济南新规引大讨论

2012年02月22日 17:4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最近,济南交警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明确对“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一下子引起广泛讨论。

  据了解,为严厉惩治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包括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在媒体曝光,对醉酒的驾驶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建立酒驾人员相关信息“黑名单”,提供给保监会、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一律追责等。而对于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一律追责这个规定,很多网友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对此表示支持,另外一边,则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有“连坐”之嫌。

  点评:济南所实行的同饮“追责”,其措施有两项基本内容:一是在司机酒驾被查获后,对同饮者进行询问;二是对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同饮者抄告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进行教育。对于前一条措施,本人持赞成态度。作为同饮者,不仅不劝阻,还坐饮酒者的车,这本身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不过对于后一条措施,本人认为似乎无凭无据。从法理上来说,人们对自己不能控制的他人行为该不该负上责任?就比如他人要犯法犯罪,知情者知道劝阻了也不听,却还要受处罚,这是不合理的。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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