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新能源 聚焦两会汽车问题五大关键词(4)
关键词四:豪车
近期接连发生的“撞豪车”事件,让不少车主感叹“伤不起”。
年初,温州一辆雅阁轿车撞上劳斯莱斯,雅阁车主负全责。事后,劳斯莱斯的维修费用锁定为35万元,而雅阁车主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只有20万元。除去保险公司赔付的16.2万元,其余18.8万元需雅阁车主自行承担。
此事余波未散,南京一辆东南菱悦撞上价值1200万元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轿车,后者的估算维修费用至少80万元。东南菱悦车主负全责,而他的三责险保额仅30万元。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应让豪车车主承担更多义务
曾庆洪表示,应通过制度设计让豪车车主承担更多义务。比如强制要求豪车购买某种附加险,或者设定豪车的最高获赔金额,超过这一金额的,责任人不需赔付。
首先,完善制度设置,通过立法平衡不同车辆的平等的路权和责任。
曾庆洪表示,设定豪车一方的最高获赔金额,超过这一金额的,责任人不需要赔付。如可以考虑在豪车维修时,责任人以国内同种配件及同等维修工艺承担赔付责任,超出部分由豪车方自行承担,没有理由让责任人因豪车无法在国内实现正常维修这一原因而为豪车车主的“享受”买单。
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避免给交通事故中的普通公众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而豪车的车主也有这个经济能力;另一方面,如此无法接受,豪车车主完全可以选择已国产化车型作为座驾。
其次,推进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制度的整体设置。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实行交险“双强制”,并取消主险理赔上限。目前在立法上,“交强险”只对车主“强制”,对保险公司却缺乏“强制”,而事实上作为交通主险种的商业三责险,同样设立了理赔上限。这种机制对一般车辆间的事故尚能应付,一旦遇上“穷撞富”,就会给双方都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尽快在保险领域实施“双强制”,让在路上跑的车都买了保险,同时,买了保险的汽车出险后都可以获得全额的赔偿。
最后,设立救助基金(类似国内已设立的交强险救助基金,但是范围及规模需进一步扩大)。在普通车撞豪车并负全责的情况下,由救助基金对豪车方进行支付,普通车车主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交强险赔偿数额过低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表示,大量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不到执行,不能不说和交强险赔偿数额过低有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只能赔偿很小一部分,不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有限的交强险赔付与巨大的赔偿数额相比,可谓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