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笠钧建言绿色发展:环保产业新格局呼唤资本助力
中新网3月17日电 当今世界,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趋势,许多国家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突出绿色的理念和内涵。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博天环境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笠钧认为,环境的改善,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和引导,另一方面需要排污企业履行环保责任,节能减排,同时,环保企业作为中国环境治理的先锋与支柱,这些年为中国环保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想要更好地发挥环境施治的作用,需要加强对这类市场主体的培育。
让年轻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随着社会对环境质量需求的提升,对环保产业服务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环境保护已经从针对百姓“看得见”的污染,深入到“看不见”的污染,从末端的污染施治,逐渐向系统性的生态修复、提供资源性的回收等方面升级。环保产业的发展也欣欣向荣,目前整个环保产业的增速大约在15%的水平,是GDP增速的两倍多。
然而,中国环保产业还是一个年轻的产业。相对于其他行业,环保企业的规模不大,整体处于“小而散”的状态。一个成熟的产业,通常拥有数家大型企业,形成有序竞争的“竞合”格局。据统计,目前全国环境治理从业单位超过2万家,但普遍规模偏小,没有一家企业产值达200亿元以上。这不利于中国环保产业在技术研发、人才吸引、核心竞争力培育等方面的成长。
在赵笠钧看来,目前节能环保企业大多是轻资产、技术密集型的小微企业,这些“小而美”的环保企业拥有重要的创新活力和尖端技术,更善于在细分市场中提供个性化服务。大企业也是由小企业发展而来,如何让中小环保企业发展壮大,构建产业新生态,是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环保产业新格局需要资本助力
赵笠钧认为,环保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小环保企业的发展,需要资本市场的助力。在环保产业,资金是个大难题。节能环保项目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等特点,并且随着环境市场不断壮大以及项目模式的转变,对企业融资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他表示,当前,资金瓶颈限制了环保产业的发展空间,影响了作为产业主体的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一方面,具有良好成长性的环保企业通常难以享受到以债券融资为主的绿色金融的福利。虽然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市场,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也再次发布支持绿色债券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绿色公司债即报即审”。但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上,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以国有控股银行和大型国有企业为主,极少惠及民企,特别是非上市民企。
另一方面,中小环保企业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难度极高。数据显示,相对其他行业,环保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少。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国43家主要环保上市公司中,14家在上交所上市、29家在深交所上市,其分别占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的1.18%和1.55%。原因主要在于,环保企业规模较小,难以达到目前A股市场对上市公司在资产、盈利、股本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绿色发展需要插上资本的翅膀
赵笠钧认为,上市融资是中小环保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中小环保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公众公司,既可以获得权益类融资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资金实力,也可以提升中小环保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认知度,加强市场对中小环保企业的信任度,有利于中小环保企业进一步市场开拓。此外,上市后中小环保企业还可以通过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资本市场融资方式进一步融资,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环保产业整体盈利能力稳定,环保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表现良好,市盈率普遍较高,优质的环保企业更是稀缺的投资标的。证监会近期公开表示“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在赵笠钧看来,要真正为中小环保企业插上资本的翅膀,还需要更多配套政策,推动这一精神落地:
一方面,对于拟上市节能环保企业而言,针对目前在审拟上市企业数量多、审核周期长的问题,设立节能环保企业审核的“绿色通道”,针对行业特点制定专门的审核指导意见,明确审核标准,实现节能环保企业的“快速审核”。
另一方面,对于已上市节能环保企业而言,避免因部分上市公司的过度融资行为而推行“一刀切”政策,针对节能环保项目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等行业特点,增加节能环保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的“绿色通道”,为已上市节能环保企业继续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积极创造条件,有利于资本真正服务于环保和实业,促进整个节能环保产业的整合与发展。
就节能环保企业本身而言,赵笠钧建议,需要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行为,练好内功,在拥抱资本市场的过程中,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上市并非是企业的最终目标,中小企业要找准在产业生态圈中的黄金位置,加强系统性的企业软实力建设,为社会带来更有品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