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或将实名使用
贵阳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准备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6万共享单车 或将实名使用
此外,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都将有所体现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交委获悉,《贵阳市引导互联网自行车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目前已拟定完毕,近日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推行实名制注册、使用,鼓励取消押金等均将有所体现。此举意味着,贵阳6万辆共享单车管理将有规可依。
据贵阳市交委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丁勇介绍,贵阳目前共有4家共享单车企业进驻,单车投放量达6万辆,注册用户50万人,日均订单量约13至15万人次。但随着共享单车的使用,乱停乱放等问题逐步凸显。
“针对乱停放的情况,我们曾多次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开会商讨,但效果不是特别明显。”贵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部分使用者使用单车后随意停放等,给市民的出行和行车安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有环卫工人就被共享单车撞伤过。
共享单车除了违规停放、被人恶意破坏外,私自占用的情况也是层出不穷。据ofo贵阳区的负责人介绍,在日前他们进行的“单车猎人”活动中,2小时内就发现有40余辆共享单车被违规使用和遭人破坏、私占。因此,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已经迫在眉睫。
为此,上个月,在贵阳市交委牵头,城管、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参与下,贵阳市开始了《贵阳市引导互联网自行车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的制定。
丁勇表示,国家交通部5月22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出台,将成贵阳市管理条例的重要指导。如提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此外,针对市民关心的押金,交通部的《指导意见》也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这些内容都将在贵阳市的管理办法中有所体现。
“从我的理解,这个意见已从产业的定位、部门的职责、互联网企业的要求和准入机制,以及市民出行的引导进行多方面的指导。”丁勇说。
据悉,贵阳市共享单车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与广大市民见面,在对市民的意见进行收纳整理后,具体管理条例将正式发布。
延伸阅读:
推行实名制 提升责任心
在贵阳,你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获取密码,一分钟不到就能轻松取得一辆单车,使用后只需就地上锁就能归还,1个小时只需1元租金。
但近来,共享单车被乱停乱放在街头,丢弃在路边,缺乏安全保障、遭恶意破坏等现象层出不穷。但因注册信息仅是手机号,很难对具体的违规使用者进行追责,因此,推行实名制或将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
相关链接:
“实名制、负面清单、押金监管”——
三剂“药方”管理共享单车
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使用者应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保险,鼓励运营企业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征求意见稿”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明确要求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等模式。
看点一:多管齐下保用户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说,征求意见稿规范用户骑行停放,完善保险机制,对企业主体责任和运营服务规范做出了明确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
那么,短期投放这么多车,能不能确保质量?共享单车企业给用户上什么样的保险?额度是多少?受益人是公司还是骑车人?用户行驶轨迹是否能确保不被泄露出去?……
针对用户信息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企业采集用户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相关数据在国内储存和使用。
看点二:负面清单治理停车难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规则,划定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
不少地方的管理部门正在创新管理手段,如济南市划定共享单车指定停放点,南京的城管人员帮忙规范停车,北京石景山区划出共享单车停车区。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单方面实现车辆有效管理有一定难度。只有政府、企业、行业、用户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停车问题。
看点三:建立押金监管模式
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押金监管是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按照全国共享单车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来估算,押金收取的标准为99元至299元不等,这意味着将形成一个较大量级规模的“押金资金池”。如果企业监管不力,可能会给用户的押金安全造成风险。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并要求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此外明确了相关支付结算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俊慧认为,征求意见稿对押金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资金安全风险。共享单车企业应将重心放在经营和服务中,而不能把收取押金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据新华社
他山之石:
针对共享单车,全国多地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使用年限、使用者的年龄、维修监管等进行约定。
上海:
连用三年强制报废
上海共享单车征求意见稿要求,用户要在12岁以上,并且身高要求在1.45米至1.95米范围内,但对年龄没有作出上限。
意见稿还明确要求,共享自行车一般连续使用三年即强制报废(有桩共享自行车除外),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共享自行车服务。据《界面》
杭州:
维护人员必须全职
杭州市共享单车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政府监管平台、平台规范用户行为的管理逻辑;杭州的职能部门将引导平台控制投放总量;平台必须按“每80辆车配一名运维人员”的标准投入维护力量等。
明确维护人员必须是全职,除要做好车辆本身的维护工作,还要负责车辆有序停放。此外,互联网自行车须具备定位功能,且能被精确查找;车身不得有广告等。据杭州网
南京:
政府部门负责监管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个政府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监管职责。“共享单车”新规规定,南京市城管部门负责停车秩序指导和监督管理,并会同公安部门指导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施划和停车标志的设置,同时区级政府也要做好属地范围内自行车道、自行车公共停放区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张晨 记者欧鲁男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