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3日电 今年是新中国开展对外援助60周年。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大国,中国一直将对外援助当作一项应尽的国际主义义务和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重要方式。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其他经济困难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经济和技术援助,增强了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深化了中国与受援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了南南合作,为人类社会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下为中国开展对外援助60年的主要历程:
1950年,即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年,中国便开始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援助对象首先是朝鲜、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
1955年万隆亚非会议后,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中国援助对象扩展至亚非二十多个友好的发展中国家。
1964年初,周恩来总理访问非洲十国期间,宣布了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其核心是平等互利、不附带条件,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此后,中国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经济和技术合作关系,积极帮助这些国家建立工业基础,发展民族经济。中国真诚无私的援助赢得了受援国的高度赞扬。
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是第三世界国家“把我们抬进了联合国。”中国对外关系迅速发展,受援国数量迅速增加。自1973年起,中国开始向联合国多边发展机构提供捐款。
1979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调整和改革对外援助体制机制,使对外援助的发展更加适合中国国情和受援国实际发展需求。
1995年,中国在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政府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援助的基础上,开始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具有政府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优惠贷款,有效扩大了援外资金来源。援外方式也开始朝多样化方向发展。这一时期,对外援助在更有效地促进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推动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经贸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中国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大援外投入,更加关注扶贫、民生和受援国能力建设。中国政府先后在2005年联合国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2009年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等国际和多边场合宣布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外援助举措,涉及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债务减免等领域的合作。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在克服自身困难的同时,积极兑现援助承诺,有力推动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得到极大的提升。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向12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经济技术援助,并向30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提供了捐款,支持这些组织开展多边援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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