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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异地维权的完善在于异地维权联动机制,必须要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
9月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对7月份农民工异地讨薪被打事件的查处情况,并就工会即将采取的措施进行了通报。据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介绍,截至目前,相关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一些违法嫌疑人被依法查处,多数农民工已拿到被拖欠工资。
此前7月21日,在包(头)西(安)铁路线西安市临潼区务工的118名湖北籍农民工,连续数天讨薪未果后反遭300余名手持木棒的男子围殴,致使30余人受伤、9人重伤。而在近期见诸报端的还有河南洛阳农民工非法讨薪被拘事件、长春市农民工讨薪挨打事件、河南农民工赵建英讨薪被打骨折事件及陕西农民工段天长讨薪被打身亡事件。
李守镇在会上表示,针对近期以来频发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总和各地工会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职工维权维稳工作,注重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维权机制,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异地维权利弊
在湖北籍农民工陕西讨薪被打事件中,湖北省总工会启动了农民工异地维权联动机制,要求部分被殴农民工所在地南漳县总工会成立工作专班,全程参与维权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认为,湖北省总工会启动异地联动维权机制来为受害者维权,是在响应全总的号召,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
“异地维权现象反映出劳务输出地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的意识在增强,从这个角度讲,这种做法有其积极意义。”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工会介入是对的。工会异地帮助农民工维权不仅具有合法性,也是工会工作的拓展。”
不过,工会异地维权不是新鲜词汇。早在2005年,四川就建立了省级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在此种机制下,农民工被侵权案件发生后,输入输出地省、市、三级工会相互协作,共同推动侵权案件的解决。
去年10月,四川省总工会与江西、贵州、甘肃总工会签订了省际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协议。加上此前与上海、广东、西藏等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包括新疆建设兵团)签订的维权协议,四川省际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已有18个成员单位。
同年6月,泛珠三角省际农民工双向维权机制在长沙宣告建立。这一省际维权机制覆盖了湖南、福建、四川、江西、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九省(区)。
今年初,苏浙皖沪四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联合出台新政,规定凡户籍所在地是泛长三角区域内的劳动者,在本区域内任何城市内,遭遇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情况,来不及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回户籍所在地后,在2年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权益异地救济。
《南方农村报》社论指出,异地维权最大的贡献在于便利了农民工就近寻找解决劳资纠纷的制度管道。地域的限制一旦破除,农民工能够付诸于维权的时间和精力都会相应提升。
各方对异地维权持认可态度的同时,也表现出对这一机制不同程度的担忧。
例如于建嵘就说,异地维权存在一定问题,“农民工是哪个地方的没有关系,各地工会都有责任出面。不必非得他户籍所在地的工会跑过去为他维权”。
他认为异地维权的出现是由于职工维权领域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在敢如此对待农民工的企业或所谓的项目部,一般都有钱有势,也正是这些关系,决定了地方党政部门为了保住GDP的增长,强调投资环境,不重视处理侵权行为,而工会也就难以有所作为。”
杨燕绥进一步认为,工会异地维权只能是暂时现象,如果各地工会都能尽责,这种现象就能消失。倘若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对工会工作将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早先就有媒体评论说,这种维权机制的启动,实际上是一种劳动者户籍地维权的方式,并非是工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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