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10月18日电 (李彦国)记者18日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吉林省已成立企业调解组织13700个,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100%。2009年以来,吉林省共调解企业内部劳动争议26000余件,将大多数劳动争议在企业内部及时化解。
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较多。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出现了弱化趋势。针对这些新变化、新问题,吉林省全力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扩大国有企业调解组织的覆盖面。
据介绍,2009年以来,吉林省共制定出台了8个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配套文件,其中涉及国有企业调解的有5个,包括一个指导意见、两个专项通知、两个规则办法,对加强企业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2009年底,吉林省还部署启动了“百户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选择省、市两级示范企业110户开展具体工作,在一汽集团、吉化集团等10户省级示范企业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185个,配备调解员670人,2010年成功调解劳动争议436件,排查预防争议隐患160起。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官员表示,国有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三方参与、协调联动的协调机制。吉林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联在“三方机制”的框架内协调配合,现在各方已经形成了沟通顺畅、配合默契、互相信任、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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