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7国财政部长日前就对冲基金监管草案达成一致,提出以后将在欧盟层面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管理,并在欧盟之外的对冲基金进入欧盟时引入“护照”机制,由一个泛欧监管机构负责发放“护照”。
根据通过的草案,欧盟之外的对冲基金进入欧盟将需要由设在巴黎的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负责发放“护照”,满足一定要求后才可获准进入欧盟27国市场。欧盟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事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表示,此前欧盟对对冲基金的监管都是由各成员国负责,新草案将首次在整个欧盟层面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他还强调说,针对欧盟之外对冲基金实行的“护照”机制不存在任何歧视性规定。
欧盟轮值主席国比利时看守内阁副首相兼外交与体制改革大臣史蒂文·范纳克尔表示,欧盟各国在二十国集团峰会前就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达成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欧盟财长批准的这一草案还将提交欧洲议会讨论,获得批准后将成为法律。
金融危机尤其是希腊债务危机后,为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避免系统性风险,欧盟强调要将对冲基金置于更严格的监管之下,但在具体如何操作的问题上,成员国之间一直存在分歧。以法国为首的一些成员国主张加强监管,欧盟之外设立的对冲基金进入欧盟需要各成员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而英国则担心加强监管将损害伦敦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并希望欧盟之外的对冲基金在一个成员国获得批准进入后,就可在其他欧盟成员国内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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