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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托亮“黄灯” 信贷类银信合作业务反弹

2010年12月10日 09:09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风险提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将满月,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明显萎缩,银信合作产品发行却出现回升势头,特别是“银信新规”严厉管控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受限程度似乎开始放松。

  此前银信合作新规使得信托贷款投资类产品由占据半壁江山的主打产品萎缩为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组合投资类则跃升为银信合作的主要投资方式。但是由于信托公司的自有业务房地产信托产品发行近乎疯狂,11月12日银监会紧急发布《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严控风险,这前后银信合作业务出现微妙变化。

  记者查阅相关数据发现,就在《通知》下发前一周,组合投资类产品所占比重达到96.63%,鲜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身影。而银监会的这一“急件”下发之后一周内,虽然组合投资类产品占比仍在上升,但却出现了1款信托贷款类产品,而随后两周,此类产品的发行规模从1款跃升至上周的8款,所占比例也由此前的1%上提至7.4%。

  “近两周,银信合作产品特别是信托贷款类产品发行有所回升,与房地产信托业务通知的出台有一定关联。信托公司自查风险,使得房地产信托越收越紧,各个信托公司开始把目光转向其他领域,而银信合作的受限程度也因此降低。”用益信托工作室分析师雷雯雯表示,这很可能是导致信托贷款类产品发行数量反弹的原因。

  早在7月份,为了防止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的形式参与信托产品,并形成变相放贷的情况,银监会下发新规严控“银信合作业务”,特别是对于融资类的银信合作产品(包括信托贷款类产品),实行不得高于30%的余额比例管理。5个月后,银信合作中的融资类产品已经严格控制在30%比例内,监管机构开始要求信托公司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自查。“所以信托公司不得不在房地产信托的‘黄色信号灯’下转向,加大银信产品的融资类业务发行,但是由于政策管控,银信产品发行只能在低位徘徊,融资类业务也只能‘小碎步’式前行。”雷雯雯分析道。

  一位信托公司的内部人士同样表示,年底将至,信托公司压力加大,作为惟一拥有混业经营执照的平台,却还未寻找到更正确的发展模式,房地产信托业务收益高广受市场欢迎,但其风险的确很大,只能转向其他渠道。

  银监会相关人士更道出了监管机构的考量,其实并不鼓励信托公司发行银信产品,信托公司要想发展,肯定不能局限于这类“通道业务”,即通过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发行产品,而且其盈利面也比较小。(记者 闫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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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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