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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国有资本可通过国新公司实现合理流动

2010年12月22日 1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2日电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今日在京正式成立,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划入国新公司后,国资委要求国新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革和重组整合,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具有潜在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或者优质业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业务,国新公司应在资本金注入、重组上市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企业发展,通过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备条件的,还可以改造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服务的企业或业务。对于丧失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业务板块,国新公司应在支付改革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保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促使这些企业或业务板块的国有资本平稳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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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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