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咋个涨价了呢?”昨日,家住八里桥双水康城A区的张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车棚外新贴了一张告示,小区停车费上调了。
停车费涨了50%
成都晚报记者看到,告示上写着:“因物价、工资(注:指守车人的看护费等)上涨,从2011年1月1日起小区实行新的统一停车收费标准,自行车7元,电瓶车不充电15元,摩托车20元。充电特大电瓶车35元,大电瓶车30元,小电瓶车25元。”
“咋个说涨就涨呢?这是谁定的标准啊,有没有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批?”告示前,一位住户质疑,这次价格上涨了50%,难以接受。“我这个自行车最多值几十元钱,现在停车费都快比车子贵了。”推着一辆锈迹斑斑的自行车,另一位住户打趣地说,“干脆把车丢在车棚内不管了,停车费也懒得给了。”据了解,该小区共有2000多户,4个大型车棚,可容纳1000余辆车停放。这些车棚分别由三位小区住户承包。“涨价也是迫不得已,现在什么都在涨,我们再不涨价,就入不敷出了。”承包人说。
物价局现场喊停
昨日,成华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前往双水康城调查,执法人员称,该小区拟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据了解,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该项标准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为:室内包月自行车停放为5元,电动车9元。
“目前我们已经对小区这种调价行为进行劝阻,该小区物管方也承诺不会涨价。今后,若小区违反规定擅自涨价,我们将进行处罚。”成华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刘文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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