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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国资流失企业负责人将被追责

2010年12月28日 08:5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央企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国资委昨日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下一步央企工程治理要抓住违规审批、违规招标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对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负责人将追究责任。

  《意见》中,国资委明确了查处违规问题的原则,例如对于造成资产损失的,要认定责任,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相应的责任追究;对于以权谋私的,由相应管理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责任人,一经核实,依法处理。

  此前国资委曾公布专项治理举报受理电话为:64471626,并表示将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

  中铁建在沙特项目的亏损是近期工程领域的一例典型事件。10月底,中铁建对外披露,因实际工程数量比签约时预计工程量大幅增加等原因,预计将发生大额亏损,按2010年9月30日的汇率折算,总亏损额预计为41.53亿元。国资委此前在专项整治的实施部署中也明确指出,要“着重纠正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也认为,长期来看,杜绝央企工程领域建设的权钱交易问题根本还是要推进制度改革,例如董事会制度的实施,决策要民主,权力要有制衡,打破央企“一把手”说了算的局面。

  针对近年来在工程领域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200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查处。国资委于2009年10月制定了《国资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国资委组成检查组,对8家央企以及山西、内蒙古两省(区)的9个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和工程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90余个。

  记者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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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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