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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税费 难以承受之重

2011年01月04日 09: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目前,中国经济中出现的结构性难题,其实是和财税制度纠结在一起的。我们必须从上到下,从系统到局部理顺关系。

  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低端加工的制造业在全球经济衰退的环境中,已经无法继续维持,而消费所依赖的内需型经济还没建立起来。此时,为了维持一定的经济增长,仍须求助于投资。而由于多数企业一直忽视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很难顺利转型到高附加值的产业领域中去。因此,在以前主要依靠加工出口的沿海地区出现了产业空心化倾向,此时,民营投资留下的空缺仍需要政府去填补。这种基本局面在短期内是无法避免的。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主要依靠消费、投资(特别是私营投资)和出口来推动,而在消费和私营投资能够担当起重任之前,政府支出和出口仍无法退出。这就是转型所面临的两难困境。

  更令人纠结的是,如要扶持消费和私营投资,就必须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而这部分减负却正好是财政收入所依靠的重要来源。特别是企业税费这一块必须动大手术。有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项,仅增值税一项就占营业额的10%,还有其他附加税、水利基金、职工水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还要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还有残疾人保障金等,合计起来要占到公司营业收入的30%至40%。

  实际上,中国的税制结构存在弊端,对于私营企业和垄断性的国有企业采取同样的纳税标准,对于垄断行业缺少更有效的税收调控。民营企业多处于非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和经济贡献度是不同的,客观上造成了不合理的资源配置,压制了民营经济的活力。对于垄断这是经济转型期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问题。即便为民营经济减轻税负,仍然不足以依赖它们成为经济的主力军,但减税无疑是最基本的必要举措。对于提升消费、促进内需而言,对居民的减税也势在必行。实际征税对象为中低收入阶层,而对高收入人群并没有出台奢侈品消费、遗产等方面的税种。

  改革财税体制,不仅仅是经济转型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改变发展模式的重大课题。难点在于,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够遽然降低财政收入,又不能不对企业和个人减税让利。一旦经济转型成功,积极的财政政策也就可以顺利退出。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税费都必然会逐步减少,而积极的财政政策仍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解决的途径应该是将缴纳的重点放在垄断性行业和国有企业,对私营经济采取结构性减税,厘清各种重复收取的税种,杜绝各种税外杂费和计划外费用。对于个人,应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对于炫富性消费征税,考虑征收遗产税。应尽快开展房产税试点,探索以税填补土地出让金的空缺。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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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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