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调整或是变9级税率为6级税率,此举能否让老百姓钱包更鼓呢?
随着物价上涨,在一些生活成本较高的大城市,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甚至已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个税方案将有调整?近日,一个关于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以帮助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为目标的个税调整方案也在近期成为焦点。
值得大家关注的是,个税调整的具体方案将如何定方向?能否让我们的钱包更鼓一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详细采访。
一个“已上报国务院”的传言
变9级税率为6级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据悉,该草案对个税进行了多处修改,以达到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
目前中国个税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而国际上多为4-5级税率。说白了,所谓“9级”,也就是减掉起征额度后,视剩余的钱多少分9个标准扣税,比如剩500以内扣5%;剩100000以上的,扣45%,但达到这个最高扣除标准的人其实非常少。
根据公布的消息称,已上报国务院的个税调整方案在调减级次后,最后可能只有6级税率,相应的级距也扩大,最终使中低收入者只符合最低的一到两级税率。
建议统一按20%征税
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累进税率”所带来的是事实上的不公平。“在累进税制下,政府一般会加上许多扣除、减免等优惠条款,从而使富有者相对地少纳税,难以实现公平。比如实行累进税制的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税规模达到千亿美元以上,而且每年都在扩大。”
“单一税制使税制简单明了,有利于降低直接的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还可以避免个人花许多精力和时间与政府征税机关博弈,使个人从利用累进税率和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中走出来,降低税收的社会成本。若是再以较高的免征额相配合,以另一种方式体现税收的累进性,更有利于纵向公平的实现。” 刘尚希建议,下一步关于个税的改革,应该废除现行的累进制,实行单一税制,比如统一按20%来征收,这样就不存在分类与综合的问题了。
2000元起征点不变
我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最初免征额定为每月800元。近五年来,已经两次提高个税免征额,目前的扣税标准为2000元。
“老百姓需要的是一个宽税基、低税率的个税方案。现在2000元的免征额让很多中低收入者在CPI和通胀之外承担了较重的经济压力,最好在保证‘2000元’可以让大多数人纳税的前提下,减轻更多中低收入者的压力。”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税务研究所副所长汪蔚青解释。
至于为什么不提高免征额度,财政部网站在2010年11月份发布文章指出,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往往是高收入者受益较多,中等收入者减税较少。文中举例说,如将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每月少纳税100元,而月薪为1万元的每月少交200元税。
针对上述观点,刘尚希接受采访时表示,提高免征额其实是减税的概念,并不是公平的概念。“目前,我国2000元以下收入者占90%,2000元以上只占10%,如果调整免征额,只是对这10%的少数人减税,对90%的人没有影响。” 据国际金融报 中国经济周刊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税率5%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税率2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税率3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
(注:“速算扣除数”未列入此表中)
现行个税税率表(9级)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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