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
国家外汇管理局10日消息,外汇局综合司司长刘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采取措施抑制跨境资金套利活动,将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从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运用汇率、利率等价格机制进行合理引导,避免给“热钱”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防范“热钱”大进大出产生破坏性作用。
刘薇指出,继续对“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找准银行等重点渠道,继续开展针对“热钱”流入的专项检查,加大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将改进外汇监管方式,完善跨境资金流入管理。完善贸易外汇管理,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金结汇管理,探索对结汇资金流向的后续核查和监管。完善银行短期外债管理,加强银行表外融资监管。
刘薇还表示,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从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最关键的是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避免给“热钱”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卢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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