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誉京城的“青鸟健身”日前突然宣布同时关闭5家门店,致使众多办理巨额预付款消费卡的消费者一时不知所措。类似的“预付款消费”在我国商贸企业中大量存在,针对这一消费模式的监管却存在制度漏洞。有关部门应抓紧制订管理办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预付款消费”在我国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行业盛行。这种“预付款消费”其实就是由消费者首先对商家授信,预先付费,然后延期消费其服务和产品。这种消费模式有利于企业回笼资金和锁定客户,同时也能通过售卡打折等方式让消费者获得实惠,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是一种普遍流行的商业模式。
既然“预付款消费”是以消费者对商家授信为基础,那么凡是开展这一业务的商家,商业信用就十分重要。换言之,只有具备较高商业信用的商家,才有资格开展这种业务。对商家信用的把握,仅凭消费者建立在消费经验基础上的判断是不够的,更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判断依据。
日常消费活动中,不少开展“预付款消费”的商家都会摆出一些牌匾、奖状、证书等宣传自己的商业信用。但由于缺乏规范,这些证明材料往往五花八门,消费者难辨真伪,有些纯粹成为欺骗消费者的幌子。因此,进入门槛较低的休闲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的一些商户常常随意处置大量预付资金,而一旦经营不善倒闭,消费者就可能陷入索赔困境。
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宝”这类开放式的预付款消费模式实施监管。但这一规定并未将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商户发行的单项消费卡纳入管理。商务、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应联合起来制定相关标准,对这类消费模式中商家与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进行规范,堵住监管漏洞。
当然,现有条件下,开展“预付款消费”的企业关门停业,消费者并非毫无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什么类型的商户,开业前在工商部门都有注册登记,消费者可据此查询经营者信息,依法索赔。
从长远来讲,各类商业企业应该充分认识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以诚信经营为基础开展“预付款消费”,自觉呵护这一新兴商业模式的成长。毕竟,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契约经济,只有交易双方都讲诚信,才能做成合理合法的买卖。(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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