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1月17日,审计署发布了今年的第1号审计公告,公布了“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2010年6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
审计表明,截至2010年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归还、拨付资金1223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元,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82亿元,有1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773项;审计发现的104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95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有74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告了部门预算。
发改委整改,审批手续不完备项目不得列入投资计划
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在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关于“发展改革委向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以及未完成评估论证的6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问题,目前这些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同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重申并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列入投资计划。
关于“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22个建材项目和50个医药项目”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在2010年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不再安排建材、医药行业项目。
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停止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方式整改10.26亿元(占93.70%);对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更换为真实发票等方式整改9737万元(占68.31%);已将其余4503万元假发票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对审计发现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债务风险”的问题,国务院于2010年6月10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7月3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等部门,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地方上报数据对账核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底前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报国务院。
对审计提出的“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的意见,财政部表示,将逐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中央财政在继续保留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到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以外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6.29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被停止发放低保
新建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提高
在此次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中,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备受关注。
在“部分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偏差,影响相关政策目标实现”整改方面,对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问题,已全部停保清退。对向不符合条件的705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问题,截至2010年底,已停发了其中601户的补贴,收回补贴资金15.73万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并辞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1人,行政记大过1人。
在“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有的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整改方面,对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和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计划投资额比例低以及225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快了投资和建设进度,截至2010年10月底,上述廉租房和棚户区项目的投资完成额分别达到计划投资额的61.35%和70.91%,225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提高到65.95%。对19个省区的103个县2006年至2008年计划内有123.3万人饮水不安全未解决的问题,水利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2009年扩大内需水利投资建设的通知》,要求在2009年9月底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100%开工建设,并采取督导、督办等措施加快工程建设,使上述饮水不安全问题在2009年底前全部得到了解决。
在“部分项目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后续管理尚需加强”整改方面,对一些地区出现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取难、日常管理维护难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退出难等现象,有关地区和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有的城市采取了分户计量收费、建立共用设施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小区住户自主管理等方式。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历来是审计工作的重点,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在此次审计公告中,也明确列出了“套取、滞留、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等7.14亿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汶川重建中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已全部整改
预算执行、重建项目决算审批、已竣工项目资金清算等加快
根据公告,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得到了整改。
其中,关于“中央重建基金结存于多个部门和单位,部分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公告指出,对“中央重建基金结存”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作了专题报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管理的通知》,对加快预算执行、加快重建项目决算审批、加快已竣工项目资金清算和资产移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起旬报和督办制度。四川省对重建项目和资金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促使该省各级政府结存的重建资金全部落实到了具体项目,并全部下达了预算。甘肃省加强了灾后重建项目的土地和资金统筹协调,合理简化了项目审批程序,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
对“重建资金被违规用于规划外项目、日常经费支出和归还欠款等”问题,相关地方已采取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归还原渠道或下达给规划范围内存在资金缺口的重建项目使用等措施,全部予以整改;对“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问题,有关地方采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核销重复申报户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尚未发放给个人的补助停止发放,已发放的861.90万元全部予以清退。 崔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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