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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商标归属张裕六企业可无偿使用

2011年01月20日 13: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张裕A和张裕B发布了关于“解百纳”商标诉讼及评审事宜结果的公告,为历时9年之久的中国葡萄酒业第一案画上一个和谐的句号。最终,“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所有,但张裕许可曾对簿公堂的另外六大国产葡萄酒企业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

  公告显示,“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所有。张裕集团此次许可的六家企业分别为中粮酒业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

  解百纳之争始于2002年。张裕集团申请的“解百纳”商标被核准注册,随即,中粮、王朝、长城、威龙等同样拥有解百纳系列产品的企业分别向商评委提出撤销该商标注册的申请,认为由张裕独占解百纳商标后,将垄断葡萄酒市场,可能导致一些葡萄酒厂商陷入经营困境。“中国葡萄酒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一路从商评委打到法院,直至去年高院终审耗掉了8年时间。

  “我看这事,差不多就是解百纳的混战一朝又回到解放前,9年了,张裕想重新洗牌,结果失败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界人士表示,争来争去到最后,还是大家一起做,分食解百纳葡萄酒的市场。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似乎结果更契合于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的诉求。一位接近这几家企业的人士告诉记者,接受如今的结果,今后将继续埋头做好酒、做好市场。

  对于这个看起来像是白忙了一场的结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洪江仅以“一切以公告为准,其他无可奉告”回应记者。

  不过,虽然没有达成最初“正本清源”、“寸土不让”的目标,但张裕对“解百纳”商标的所有权再无争议,踏踏实实地入袋为安。付出9年努力正了名,这是张裕的胜利。

  公告称,除经张裕集团许可使用的子公司和6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记者/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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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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