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1月18日发布的报告显示,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员工年平均工资比为0.52∶0.6∶1。私营企业员工年平均工资比国有企业低将近1倍。
中小企业工资增速低
全国工商联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18199元,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5.6%,比2008年下降了2.8个百分点。一线普通职工工资水平更低,大部分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波动。私营企业员工年工资与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员工的年平均工资,3者比例为0.52∶0.6∶1。
报告显示,中小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速跟不上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速。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了12%,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均工资仅增长了6.6%。
中小企业税负比较重
全国工商联报告指出,中小企业作为解决就业、扩大就业的主体,普遍存在竞争压力大、抗风险能力弱、生存周期短、经营波动大、税负负担重、利润空间低等问题。与国有大企业相比,更需要政府大力扶持。
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在“十二五”时期应改进中小企业税费政策,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财税政策要突出扩大就业的取向,合理界定一般纳税人标准,调整和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指出,“中小企业的税负依然较重,融资难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中小企业调结构、转方式的步伐”。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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