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每打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费用都要200万到300万美元,许多中国企业往往没有倒在法院里,而是由于财力不支,倒在了法院门口
回头看通领集团“五连胜”的辉煌,心中五味杂陈。针对民营企业“走出去”,我想说点自己这几年打官司的体会。
首先,后危机时代里,国际贸易保护已经愈演愈烈。反倾销针对的只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个市场本身是非常薄利的。一旦战斗升级到了知识产权这个阶段,就非常残酷,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因为知识产权涉及了对手的底线,也是核心利益所在。
西方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非常成熟,他们的企业、法律服务都有一个体系,他们每天都在打不同类型的官司。所以对于每一个有志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来说,知识产权官司都是要面对的,不能一打击就退缩,只有突破才能生存。在美国,像莱伏顿这样的大公司也是用尽一切手段,游说政府机构、非营利性机构,在莱伏顿这一次对我们撤销诉讼以后,他们又马上去游说知识产权协会、律师协会等等一些非营利组织和法院,持续对我们施加压力。
其次,中国企业“走出去”力量很弱,我们呼吁行业协会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同时,我希望我们能建立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的有效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和海外发展战略,抱团“走出去”。
一个专利形成一个威慑力,用我们的专利来抗衡对手,保护自己。当美国企业用两个专利、3个专利来起诉我们的时候,我们可以用10个专利、20个专利来反诉它,达到和解。
第三,在美国打知识产权官司的费用非常昂贵,一场公司的知识产权官司,费用都是200万到300万美元,许多中国企业没有输在侵权上,而是输在财力不支上,在诉讼过程中倒在了美国法院门口。
在我这个案例里,2004年,上海的美好公司和我们一起抗诉,抗诉一直持续到2009年,美好公司支持不下去了,他们给我打电话说:陈总你一定挺住,我们不行了。我当时听了,就流泪了。他这个官司应该是赢的,可他就是退出来了。
第四,我认为,知识产权的法律不同于刑事法律,西方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与国家利益联系紧密的。目前,中国企业在海外维权几乎是单打独斗,很容易输。国家应该成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常设联系机构,指导中国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海外维权,为中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的不公平待遇进行交涉,降低中国“走出去”企业的维权成本。
保护涉外知识产权符合国家利益,千万别让中国企业倒在美国法院门口。
(本报记者 江 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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