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发改委通报超市涉嫌欺诈 家乐福沃尔玛是重灾区

2011年01月27日 09: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超市价格欺诈骗术:虚构原价,低价招揽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

  国家发改委今天通报说,经地方价格部门的查实,近期多地消费者举报的家乐福等超市价格猫儿腻问题属实。国家发改委已经责成地方价格部门对涉嫌价格欺诈的超市进行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国家发改委今天还公布了查处的几类价格欺诈的类型。最常见的是虚构原价,比如在长春家乐福店,一套促销价为50.70元的内衣套装,商家声称原价为169元,但经核实,原价仅为119元。类似的问题在上海、哈尔滨家乐福店,沈阳、南京沃尔玛店都有。

    还有一类较普遍的价格欺诈类型是,价签标的是低价,用于招揽顾客,但实际结算的结果远远高于价签。在长沙的家乐福韶山路店,某品牌的手套标价是每副6.9元,但实际结算价为每副21.9元。上海、昆明、武汉的家乐福,重庆的沃尔玛都有类似问题。

    经常有一些消费者拿着超市的宣传广告去购物,结账的时候才发现,商家只是虚晃一枪,广告上的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甚远。 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销售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较为隐蔽的欺诈行为是,在标签的书写上诱导消费者,对价格产生误解。典型案例是,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销售2000克火腿礼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6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6”,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80元。

    国家发改委今天表示,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超市,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刘世昕)

参与互动(0)
【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