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陷阱见招拆招
春节临近,年夜饭、百货促销、网上购物、旅游等消费市场相当火爆。市场进入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往往难以抵住商家降价、抽奖促销的诱惑,疯狂购物,却忽视了质量、安全和售后服务的关键性问题,掉进了促销陷阱。怎样才能避免掉进这些陷阱?东莞市消委会为消费者支了几招。
年夜饭要明明白白消费
东莞市消委会近日发布的2011年第1号消费提示就是关于如何防范年夜饭消费陷阱。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餐饮行业的果盘费、纸巾费、餐具消毒费、包房费、开瓶费等,事先未向消费者明示或公示收费和收费标准的,侵犯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存在强买强卖的嫌疑,消费者有权拒绝。当然,消费者也有求询权,事先应问清楚,再确定自己选择何种消费。
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提醒消费者,要防范年夜饭的消费陷阱,主要是消费者主动防范,比如就餐前消费者要主动了解各类餐点的价格、收费等情况、询问清楚,再确定选择是否消费。明明白白的消费,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消费者首先应尽量选择有信誉的酒楼,避免酒楼收订后卷款走人。第二,必须与酒楼签订书面订餐协议,协议内容建议包括桌数、包房、开席和结束时间、支付定(订)金情况等,以及明确约定饭菜质量、菜式等各项条款及违约责任。第三,协议中对“定金”和“订金”的条款要明晰。“定金”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商家违约消费者获双倍赔偿,消费者违约,将被没收定金。而“订金”则具有预付款性质,无论是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都可按照事先约定或商业惯例去执行,合同、协议中都必须明确。第四,主动了解特殊收费项目,包括最低消费、包间费、开瓶费、餐具费、果盘费、纸巾费。第五,注意打折猫腻。有的酒楼宣传菜肴打折,但结账时真正能打折的部分却很少,一般惯例都是把海鲜等贵重菜式排除在打折之外的。第六,仔细核对菜式清单的账单,避免不良酒楼趁消费者麻痹,把未消费的纸巾、小食、糖果等费用列入账单。第七,注意保留预订协议、单据、发票等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据此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长假出游小心误入“野鸡”旅行社
针对春节长假即将来临,许多家庭都已开始筹划自己的长假旅游行程。由于假期长,长线游成了大热门。不少旅行社以“保证成团”、低价等喙头大张旗鼓地宣传。
针对当中水分多的情况,邓国平提醒消费者,一般而言,服务价格与质量是成正比的。因此,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建议遵循“一分钱、一分货”这个规则。第一,选择品牌、有实力的旅行社。第二,不要相信超低价,避免误入“野鸡”旅行社,导致旅客被“卖猪仔”。第三,善用合同保障旅游权益,在《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是否拼团、出门时间、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游览的景点、住宿的标准、餐饮的标准、娱乐安排、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第四,出团前,了解我市和旅游地的旅游部门投诉电话,一旦发生纠纷,当场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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