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万元过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国外经验或值得借鉴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乱象根源
■交通部回应:正研究低标准收费系统
■王世奇交通部回应:正研究低标准收费系统
“可以这样说,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和成就。”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在回答关于河南“天价过路费”的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翁孟勇称,因为公路本身带有公益性,且公路收费关系民生,理解民众对此事的关注。
目前,像中国这样采取收费公路政策的国家和地区有60多个。翁孟勇坦言,由于财力所限,中国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大量采用社会融资的形式,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对收费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的问题。
翁孟勇表示,现在的收费依据是公路法和国家出台的收费公路条例,但这两个法律法规还有一些具体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他表示,这项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目前正在总结梳理各地情况。
未来将致力建设两个公路系统,一个是收费公路系统,严格限定在一些主干线、一些快速道,采用相对比较低标准的收费来维持它的运行和养护。另一个系统是免费公路系统,对普通公路实行免费通行。两个系统便于出行者选择,对于需要得到快速、优质服务的,可以选择收费公路。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继续推进,翁孟勇介绍,到去年底,已经有17个省份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站点1723个,总里程9万公里,未来的目标是要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除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外,翁孟勇还透露了公路收费的长期思路,正在研究逐步建立一个稳定的、低标准的收费系统。
近日,禹州市一农民时建锋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该起事件是全国首例因偷逃高速过路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例。
但随着本案主审法官被撤职,时建锋之弟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称其兄是替其顶罪等事实浮出水面,1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宣传处处长武方晓称,此案已被撤回,并承认此案在侦查和审查阶段存在诸多失误。同时,为客观公正处理案件,平顶山检察院已加强办案力量,由公诉处处长常辉带队,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调查,熟悉案件,对侦查工作进行引导。
平顶山市检察院同时坦承,该案存在失误和瑕疵,有教训可以吸取。平顶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晓伟表示,虽然目前未对检察机关人员追责,但事实查清后,“该负责的负责,该处理的处理”。
这起案子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公众质疑的矛头直指“天价过路费”。有网友更是因此算了一笔账,两辆车平均每天跑10趟高速,每趟需要约1500元过路费,而从郑尧高速下汤站到许昌长葛,距离约100公里,每公里收费高达15元?
除此,有媒体计算,时某称赚了20多万元,但逃费就高达360万元,如果不逃费岂不是要倒贴300多万元?
368万元过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此案的审判长娄彦伟说,判决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人民币368.211万元,是以平顶山市检察院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均无异议的相关证据来认定的。
该高速路段收费有合法依据,相关收费站的地磅均检验合格,由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两辆货车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对包括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信息的记录均很详细,证明其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万余元。
娄彦伟特别指出,出具统计信息的公司与郑尧高速没有隶属关系,该公司保存了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数据。据该公司的统计显示,两车行车路线主要是载货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到长葛西收费站下高速。在长葛西收费站通行为1172次,逃费343.37万元,平均每次2929.8元;在下汤收费站通行1179次,逃费23.14万元,平均每次196.3元。也即是说,平均每次荷重通行费为2929.8元,空驶收费为196.3元,前者约为后者的15倍。
那么,荷重通行每次近3000元的通行费是如何计算得出的?
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表示,按照标准,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收费标准是,载货类汽车基本费率是0.11元/公里,15吨以下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公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是,超出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费,超过30%以上部分,暂按基本费率3倍线性递增至5倍收费,超过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5倍计算通行费。
以其中一笔为例:2008年5月5日,两车中的一辆载重71.4吨,公路核载量为25吨,从下汤站至长葛西,路程一共是110.6公里。其中,15吨符合基本费率,通行费为15×0.11×110.6=182.5元;低于核载量的10吨符合优惠费率,通行费为10×0.04×110.6=44元;超出核载30%的仍按基本费率,即是说7.5吨仍符合基本费率,通行费为7.5吨×0.11×110.6=91.2元;除此之外的38.9吨属于超载部分,通行费为38.9×0.11×5×110.6=2326.3元,合计为2684元。
金煜伟说道:“大幅超载的车辆,对高速公路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超载的收费包括对道路过度使用的补偿。被告人在假牌照掩饰下有恃无恐,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因此最终的通行费是个较大的数字。”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乱象根源
抛开复杂的计算,仅从常识来看,高速公路的收费实在是有些过于离谱。
对此,财经评论人士刘晓忠认为,据此计算出的该地区高速收费标准无疑堪称“天价”。他表示,如此之高的物流成本,无疑对当地经济而言是一大重负。
据了解,国内多数高速公路都打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营运模式来行收费之实。近年来,民间对高速公路收费之高已颇有微词。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迅猛发展,落后的交通设施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但国家能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每年只有2亿元专项资金。于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方针被提出,并于1984年在国务院办公会议上确定下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出台后,沪嘉、广佛、沈大、京津塘等高速公路相继建成。尽管收费公路对我国公路建设的贡献巨大。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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