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2月10日电 (崔颜锋 李彦国)吉林省价格检查局副局长田丰10日介绍,长春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民店在近日的促销商品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该店被吉林省物价局处以5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限额处罚。
今年以来,家乐福在中国内地多个城市的门店,因被查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而受到处罚。家乐福“价格欺诈门”一时引起各方关注。
据田丰介绍,吉林省物价局在对长春家乐福新民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在2011年1月21日至2月6日举办的“欢喜办年货”活动中,有“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三枪暖棉加厚型圆领长袖男内衣衫裤”、“三枪纯棉竖条舒适V领长袖女内衣裤”三款促销商品标示的原价均高于商品促销前七日内实际的销售价格,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田丰说,家乐福新民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决定对该店做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店在处罚下发15日内交齐罚款。
记者10日来到家乐福新民店看到,被查出虚构原价的三款促销内衣裤均未下架,只是由原来的“年货区”调整到了“清仓处理区”。据该店服务员讲,这三款内衣现属“甩货”商品,价格已经有所下调。至于这三款商品原价,服务员均表示不清楚。
另据田丰介绍,吉林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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