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 石岩)审计署14日公布的本年度第6号审计报告显示,在接受审计的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场建设情况中,有23个机场项目的359项合同存在未公开招标等违反招投标程序的问题,涉及金额19.38亿元人民币。
此次公布的2011年第6号审计报告,是审计部门于去年5月至7月对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新疆等10个省区市机场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结果。审计部门共重点调查了31个机场,抽查合同数1817项,其中存在违反招投标程序问题的占19.7%。
审计署称,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政府正进一步核查,将按核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加强了对机场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审计报告还显示,福州、泉州、桂林、二连浩特和满洲里等5个机场以多头申报、重复申请等方式多获取建设资金0.61亿元,用于机场其他项目支出;大庆、榆林、乌鲁木齐和成都等4个机场的材料供应商为逃避税收,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使用虚假发票,涉及金额0.33亿元;成都机场的施工单位将土石方工程分包给13个自然人,后者为逃避税收,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时提供了223张“白条”,涉及金额0.65亿元。
审计报告同时称,大庆萨尔图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招标违规签订的施工合同比中标价(1.26亿元)高出一倍多,项目招投标和投资控制流于形式。
在环境保护方面,审计报告指出,5个机场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批复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的;15个机场是在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运行的;7个项目未按原设计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有些机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或农田,存在污染隐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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